近期,我国数字经济领域迎来了显著的增长势头。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11月底,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企业数量已攀升至457.41万家,相较于2023年底,实现了17.99%的增幅。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涵盖了为产业数字化提供技术支持、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及解决方案的各类经济活动。依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该领域被细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以及数字要素驱动业四大类别。
从具体产业分类来看,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成为了增长的两大引擎。其中,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数量达到了216.69万家,同比增长17.60%;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数量也达到了196.25万家,同比增长19.64%。相比之下,数字产品服务业和数字产品制造业虽然增速稍缓,但也分别实现了16.70%和8.92%的增长,企业数量分别为23.63万家和20.82万家。
在地域分布上,广东、浙江和山东三省成为了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领头羊。广东以75.35万家的企业数量位居榜首,占全国总量的16.47%;浙江和山东则分别以44.04万家和40.03万家的企业数量紧随其后,占比分别为9.62%和8.75%。与2023年底相比,三省的企业数量分别增长了16.68%、21.31%和14.69%。
这一系列数据的背后,是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持续深耕和创新发展。通过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我国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不仅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