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近日宣布,为进一步推动创业板改革,提升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服务能力,深交所同步启动首批四项配套业务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这些规则涉及发行上市、发行承销及交易等核心环节,旨在构建更具包容性和服务效能的市场环境,为优质创新企业提供更精准的资本支持。
此次改革的核心举措之一是优化上市标准体系。深交所通过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精准对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企业的成长特征。新标准采用"成长导向"与"研发导向"双轨并行框架,为轻资产、重研发的创新企业量身定制差异化上市条件。其中,"预计市值+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组合侧重企业成长性,而"预计市值+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组合则突出创新能力。数据显示,创业板现有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九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占比超七成,新标准实施后市场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分析指出,第四套标准的精髓在于引入"成长性"和"创新性"双重评价维度,特别适用于高研发投入、短期不盈利但潜力巨大的创新企业。这种制度设计将估值权交还市场,为长周期优质企业赢得资本耐心,实质上是重构了资本市场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基础设施。
在投资者保护机制方面,深交所创新推出预先审阅制度。针对技术涉密性强、商业模式独特的企业,允许在正式申报前申请预先审阅,防止过早披露关键信息影响企业经营。该制度明确审阅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和程序衔接规则,同时强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仍需接受自律监管。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安排直击创新企业信息保护痛点,有助于企业集中精力投入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
发行承销机制改革同样引人关注。深交所拟通过新增约定限售方式、提高中小盘股战略配售比例等措施优化新股定价机制。具体包括:向锁定比例更高、期限更长的投资者配售更多股份;将发行数量不足4亿股企业的战略配售比例上限提升至40%;统一执行3%的高价剔除比例。专家表示,这些措施将促进定价权向长期资金转移,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循环。
交易制度升级是本次改革的另一重点。深交所将引入做市商制度,通过专业机构持续双向报价提高定价效率、降低价格波动。同时调整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盘后集中确认改为盘中实时确认,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将扩展至主板A股和全部ETF品种,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交易选择。这些改革措施共同构成资本市场"血液循环系统"的升级方案,有望显著提升市场流动性和定价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