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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网络测评活动规范》:规范测评行为 保障消费者权益

2026-06-08来源:互联网编辑:瑞雪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测评逐渐成为消费者购物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评主体通过测试、数据对比、专业检测结果引用或使用感受分享等方式,在互联网上发布测评内容。然而,部分网络测评存在夸大宣传、未实际测试、商业利益关联未披露等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根据《规范》,网络测评活动需遵循客观、公正、全面、准确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环境。若测评未实际开展测试,仅基于主观感受评价产品,须在内容中明确标注“仅为个人体验”或“主观感受,仅供参考”,避免误导消费者。

在测试环节,《规范》强调,涉及产品功能、性能等项目的测评,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并明示测试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测试数据、样本及记录需保留,确保结果可追溯。对食品类产品的检测,测试方须具备相应资质,且不得使用非标准方法或测评无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项目。

《规范》还明确禁止测评主体通过不公平比较、断章取义检测报告、贬损其他产品或使用侮辱性语言等方式抬高测评对象声誉。若测评内容附加购物链接等推广信息,须显著标注“广告”,避免消费者混淆。

测评主体需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报告真实性进行核验,不得委托无资质机构或展示虚假证书。对于已发布的虚假信息,应及时删除并消除影响。网站平台则需加强内容管理,加大违法违规信息处置力度,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监管方面,网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对违反《规范》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这一举措旨在推动网络测评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