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揭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因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面临50万元的罚款。同时,该行的两位高级管理人员,即深圳水贝支行行长和深圳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因对此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受到警告处分。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此事件前的一个月,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已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违规行为被罚款160万元,并有两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下半年以来,兴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频繁遭遇监管处罚,累计罚款已达1090万元。
在监管部门加强对“贷款炒股”行为审查的背景下,贷款管理成为银行受罚的主要领域。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已有14家银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而受到监管处罚,涉及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村镇银行。关于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以及贷款资金进入限制性领域等行为的罚单也显著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