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与此同时,沪深北三家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修订后的《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及其配套业务指南,这些新规于5月16日正式亮相。
新修订的《重组审核规则》中,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引入了简易审核程序。该程序针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股类重组,进行了审核流程的简化,大幅缩短了审核时限,旨在提高重组效率。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新规放宽了“小额快速”审核程序和简易审核程序的适用范围,鼓励上市公司选择更为高效的审核路径。
在新规的具体内容上,原办法中关于“监事”的条款被全面删除,此举旨在减少层级,提升决策效率。尽管监督责任并未因此减轻,但独立董事的职责被进一步强化。重组股份支付方式的改革也为上市公司带来了更大的灵活性,允许其分期支付股份,注册有效期延长至48个月。这意味着上市公司在购买资产时,无需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而是可以在4年内分期发行。
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分期发行方式对于现金流紧张但希望扩张的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它类似于“首付+按揭”的模式,为公司提供了更多的财务灵活性。然而,也需要注意到,如果市场在后续发行时暴跌,股价低于发行价,交易对方可能会选择退出。因此,上市公司需要在重组报告书中明确“违约兜底措施”,并接受中介机构的全程监督。
新规还缩短了私募基金投资的锁定期。持有资产满48个月的私募基金,在普通重组中的锁定期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重组上市的非控股股东的锁定期也从24个月缩短至12个月。这一变化旨在鼓励长期投资,减少资金锁定时间,可能会吸引更多的“耐心资本”进入A股市场。
在重组审核程序方面,新规实施了简易审核程序。符合条件的重组无需经过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审议,直接走简易程序,证监会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决定是否注册,速度远快于原来的15天。这一改革旨在加快重组审核速度,特别是对于不涉及控制权变更、资产清晰的交易。
政策的调整还体现在对重组财务状况的要求上。新规不再要求重组必须“有利于改善财务状况”,而是改为“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变化”。这一变化为科技类、创新类重组打开了绿灯。例如,某上市公司收购未盈利的尖端科技企业,即使短期内财报“不好看”,也可以用新技术进行行业占位。
新规还大幅缩短了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时部分股东的锁定期至6个月,鼓励“强强联合”。同时,持续督导期从“资产交付”开始计算,不再等待股份发完。这一变化要求中介机构必须关注资产落地后的实际效果,有助于提升散户的知情权。
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些新规中释放了不少“盘活资本市场”的积极信号。一方面,新设简易审核机制将显著缩短审核周期,降低企业时间成本,激活并购重组市场活力,加速资源整合与产业升级。另一方面,扩容“小额快速”适用范围,体现了监管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倾斜,符合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
然而,专家也提醒,需要关注效率提升与风险防控的平衡。后续需观察配套监管措施是否同步完善,以避免审核简化可能带来的监管套利空间。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通过重组实现资源整合、转型升级的需求日益迫切。简化审核流程,有助于企业更快地完成重组,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